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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天,两天,三天。

三天时间,傅峥没来过医院一趟,楚清歌出了院这才又在傅家见到了他。

身材笔挺的男人坐在办工桌前,正认真批注着一份公司资料,他显然非常忙碌,似乎是要用最后的时间来将一切都处理妥当。

对于他来说,公司才是最重要的吧,楚清歌想。

“傅总。”楚清歌拄着拐杖,小声朝傅峥喊了声。

傅峥扭头,眼神格外冷漠,语气也很冷淡:“我在忙,出去。”

楚清歌愣了一下,有些黯然地转身离开,出去后小心合上了房门不敢打扰他。

这里就是傅家啊,真豪华,房子的主人应该是个很爱玩的人吧?可惜现在这个人却已经没有多长时间的生命了,甚至根本就不敢浪费丝毫的时间,只能待在房间里面埋头处理工作。

楚清歌拄着拐杖从走廊经过,最后又站在了客厅的吧台旁,他的身子轻轻靠在吧台上面,放眼门外几名保镖正站在那里。

是在防着他吧?楚清歌低垂下头,眼底闪过淡淡的冷意,傅峥一直都在防着他呢,那个人可不想让他逃走。

笼中鸟,楚清歌对自己现在的定位十分清晰,既然如此的话,就要学着讨好笼子的主人才行。

楚清歌思考了片刻,拄着拐杖走进了厨房。

在克什先生那边玩了几天,回来之后的工作还真是麻烦呢,中午饭点的时候,傅峥总算是出门打算带着楚清歌出去吃饭,结果才走到客厅却看到了满桌子的饭菜。

菜色丰富,带着家的温馨,是家常菜的独特味道。

保镖又从厨房里面端出一盘炒豆角,见到傅峥之后连忙汇报:“楚先生一直在厨房做菜。”

“他做菜?”傅峥皱了皱眉,他的腿伤还没好,做什么菜?

“你忙完了啊。”楚清歌拄着拐杖出来,看到傅峥十分欣喜地朝他说:“我做了饭菜,你要不要尝尝?”

真的在做饭啊。

傅峥更加诧异了,像是这种习惯被人包养的金丝雀竟然也会有这样的一面吗?他还以为楚清歌只懂得刷脸。

“你会做饭?”

“会啊,我以前都是自己做饭的。”楚清歌似乎已经忘记了前几天发生的不快,十分自然地挽起了傅峥的手,欢快说道:“我喜欢美食,所以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学习做菜。”

楚清歌以前来过这个国家,所以对于这个国家的饭菜也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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